《浅谈儒家的生死观》
生死观是指人们对“生”与“死”的理解和态度。儒家的生死观属于理想主义的生死观,它是一种积极入世的生死观,强调个体生命意义在对社会、国家、家庭的责任和义务中去实现,然而儒家虽热爱生命,但当自己的道义要求自己必须以生命去捍卫时,则会“杀生成仁,舍生取义”。正如孟子在《鱼我所欲也》中所言:“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;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”儒家不是尊崇生命至上论,也不是完全对死亡避而不谈。
关于死亡,早期的儒学对于在《论语·先进》中,季路问事鬼神,子曰:“未能事人,焉能事鬼?”,曰:“敢问死。”曰:“未知生,焉知死?”这是为了一方面让弟子去关注现世,在现世去追求内圣外王的境界,朝着道德的至上标准去努力,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儒家对于生死的理性认知,有生必有死,二者如同昼与夜。生死如常,自然之道也。可以看出,儒家将生死视为自然规律,加以理性的看待,而非束缚于生死现象中,也无需忧虑于死后之事。
荀子认为人和万物以气为本体,“天地合而万物生,阴阳接而变化起”。后世儒学加入了阴阳五行等思想,于是对于生死观也有了更细致的阐述,如周敦颐《通书》所谓“二气五行,化生万物。五殊二实,二本则一。是万为一,一实万分。万一各正,小大有定”他认为,“万物”是从水、火、木、金、土五种特殊实物变化而来的,五种特殊实物是从阴阳二气变化而来而来的,阴阳二气又是从“一”变化而来的。他所谓“一”,就是《老子》的“无极”和《易传》的“太极”。“万”是事物的多样性,而“一”则是多样性的统一性。可以看出儒家的朴素唯物主义观念虽有对于世界本源的简单化弊端,但同时也正应如此,从而没有落入鬼神迷信中。正应如此,儒家才对死后世界不做无端揣测,而将人生的重心放在自己的现实生活中,去追求生命价值的实现。
关于生命,儒家讲求珍视生命。一来,儒家认为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”“父母在,不远游。”对于孝道的尊崇,使得对于生命的珍视,不仅属于个人意志,同时也属于个体存在的义务和价值。“命”字的字源便与“天命”和“命令”有关。二来,儒家强调正命,何为正命?孟子认为:“尽其道而死者,正命也;桎梏死者,非正命也。”儒家对生命的珍视,是因为生而有命,此处的“命”便是天命,使命的意思,人的生命的珍贵,源于其道德向善性,这也正为孔子所言“朝闻道,夕死可矣。”孟子的“君子不立危墙之下”正体现了对于“非正命”的反对,人当死得其所,如果自己的道义与生命无法两全,“舍身取义”,“杀生成仁”亦可取。儒家的生死观对于当下人处于后现代虚无主义影响下,生命无法寻得意义有着很大帮助,虽然对于将自己的生命意义局限于集体和社会,而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个体性,但总体上,是一种积极的生死观。